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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內,不得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」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18/6/25
發文日期:2018/6/25
發文字號:府環空二字第1073605770號
主旨:預告修正「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內,不得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」草案。
依據: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
公告事項公告: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
一、修正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修正依據: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。
三、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站」-「政令宣導」-「法令規章」-「地方法規」-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 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空氣噪音管理科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一段170號。
(三)電話:05-5526236。
(四)傳真:05-5334672。
五、本案修正幅度些微且公告時程緊迫,依法務部106年2月13日法律字第10603502060號函意旨,有定較短之預告期間必要,爰本案預告期間為7日。
附件:
  • 總說明
  • 修正草案對照表